- 索 引 号:qz11402-1000-2021-00003
- 发布机构: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为规范本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县科技局参与的多个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务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第五条 县科技局公开政务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单位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以目录形式进行组织、呈现,以方便群众进行查阅、浏览。
第七条 局办公室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清单,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要求、具体负责部门进行细化。
第八条 县科技局在合适的公共场所设置政务公开查阅点,丰富政务公开线下发布形式和方式。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前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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