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402-10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德政科〔2020〕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1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6〕18 号),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办〔2020〕26号)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奖励的规定,参照培育入库时的遴选标准,对培育取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18年、2019年确定培育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2.确定培育当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之后每年都有正常经营(提供纳税申报表佐证)。
3.2019年必须有开展研发活动,规上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打印107-1、107-2表,规下企业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填写研发专项账目年度支出情况汇总表(http://www.dehua.gov.cn/list-250.html下载中心下载)。
4.现拥有有效期内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仅限已授权专利)。
5.申报企业有以下情况的终止培育且不予以奖励:①有到期未验收科技项目的(不包括已提交完整验收材料待验收项目);②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③被县加强陶瓷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列入“黄牌”警告、“红牌”警告以及“黑名单”的。
二、奖励标准
按照《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办〔2020〕26号),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德化县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证书复印件。
3.2018年确定培育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确定培育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提供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
4.规上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打印107-1、107-2表,规下企业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填写研发专项账目年度支出情况汇总表。
5.有效期内专利证书复印件。
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县科学技术局综合股,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181760757@qq.com。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至2020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5-23514591
联系地址:德化县科技园科技大楼五楼
附件:德化县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申请表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1日
抄送:存档。 |
德化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印发 |
附件:
德化县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奖励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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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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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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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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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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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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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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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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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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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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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保证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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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学技术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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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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