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6-1000-2024-00023
- 发布机构:德化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4〕10号)、《2024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24〕5号)及《2024年德化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德招考委〔2024〕6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二、《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意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主要内容包括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招生原则、招生范围划分、报名民办初中学校规定、招生照顾录取政策、城区中学招生计划、招生报名录取办法、“寄户”生就读办法、工作要求等九个部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是持续推进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局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二是持续推进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包括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是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常态清零。巩固控辍保学成果,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组织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四是持续推进“一站式服务”招生报名。完善“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直接通过“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相应栏目报名即可,不必跑到学校或教育局报名。具体报名路径之一:关注微信公众号“瓷都德化教育”→公众服务→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系统→初中入学报名。(详见《工作意见》附件2)。
五是持续推进依法、规范、阳光招生。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规划,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加强招生宣传和完善应急预警,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三、《工作意见》今年主要变化
1.德化三中范围内招生需按一定顺序。往年,只要户口是在三中服务区范围内的,均全部满足;今年,因三中范围内生源爆满,采取如下顺序招生:①世居户→②“两一致”→③“单一致”(有户无房,含集体户)。若招生数能满足这三类范围内生源,则全部满足;若不能满足,则“单一致”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就读;若去除“单一致”对象后仍不能满足(世居户和“两一致”生源仍超过三中当年招生数),则“两一致”对象采取先来后到原则,即按户口迁入先后顺序安排(若家长或监护人与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迁入对象时间为准),超出招生数的“两一致”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一中霞田校区等学校就读。
其他学校若遇到此类情况,也依此顺序招生。
2.“两一致”规定有变化:一是“两一致”规定说明更详细[所谓“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二是住房产权比例有变化。往年,达到50%即可;今年,明确规定应超过50%(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3.德化五中新旧校区招生范围初次划分。2024年秋季,德化五中新校区投入使用,同时旧校区保留使用,五中形成“一校两区”办学模式。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原有就读五中范围划分的基础上具体明确为:①龙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世科村、金凤社区、凤凰社区、诗敦社区适龄少年儿童就读五中新校区;②浔中村、富东社区、凤池社区、东埔社区、龙东社区2组阳光星城(浔北东路3号)和举贤大厦(浔北东路1号)及3组(景苑花园)适龄少年儿童就读五中旧校区。
4.政策性照顾对象有变化。今年,政策性照顾对象将严格执行历年招生文件的规定。即政策性照顾对象必须是“随迁子女”(户口不在龙浔、浔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5.2025年起,户籍迁入截止日期有变化。往年(含2024年),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当年度5月31日前。但从2025年起,范围内适龄少年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日期改为当年度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5.进一步规范均衡编班。县教育局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号)要求,扎实推进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编班软件供初中学校统一使用,各初中学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现场均衡编班,所有初中学校应公开编班方案、公开编班过程、公开编班结果,确保编班工作规范运行。已编好班级的学生名单三年内不中途变动,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班级的,学校须报经教育局核准后进行。
四、今年初中的招生方式是怎样的?
1.城区中学实行单校或多校划片招生;农村中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
2.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组织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自愿到农村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和“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办法,统筹解决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外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中学问题。
4.无论是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还是范围外适龄儿童少年,均统一进入“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相应栏目报名;录取结果结束后,学校采取书面通知入学。
五、今年划片招生范围是怎样的?
除五中因“一校两区”办学模式原因,原有就读五中范围有微调外,其他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没有变化,沿用去年政策。
六、今年“随迁子女”照顾对象及政策有哪些?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德化部队及德化籍现役军人子女、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和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大工程移民子女。
3.2023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关及城郊民营陶瓷,城关电商和外资企业,城关房地产公司、建筑公司,当年获评市级及以上产业龙头企业或高成长企业(单指陶瓷企业)、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上企业、填补我县产业空白且规模较大的企业的职工子女。
4.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职工子女。
5.孤儿、农村重度残疾人员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环卫工人子女。
6.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
7. 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且人才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子女。
8.台胞子女。
9.三孩家庭的子女。
具体照顾政策详见《工作意见》第五部分: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七、“随迁子女”照顾对象除了提交照顾表格外,还需在招生平台报名吗?
需要。申请照顾录取的随迁子女也必须通过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系统填报信息(按随迁子女栏目填报),佐证材料不需要上传,由相关部门汇总送交(或家长送交)教育局中教股;若没有在平台上报名,影响录取结果由家长自负。
八、今年我县在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台胞子女等对象上有哪些教育优待照顾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九、今年我县“随迁子女”初中入学政策是什么?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对随迁子女和范围内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和居住证即可。
十、户籍在本县但不在本县就读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本县且不在本县就读的随迁子女怎么报名?
1.户籍在本县但不在本县就读的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即户口在龙浔、浔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及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3),通过招生平台辖区内适龄儿童栏目报名。
2.户籍在本县但不在本县就读的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附件3),通过招生平台随迁子女栏目报名。
3.户籍不在本县且不在本县就读的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供户口簿、居住证,通过招生平台随迁子女栏目报名。
十一、今年我县初中招生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初中招生共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学生,同时录取自愿填报其他农村中学的学生。
第二批次:录取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
以上两个批次录取于7月20日前完成。
第三批次:录取申请到城区中学就读初一年的随迁子女。7月底,县教育局举行电脑派位仪式,按学生志愿批次逐批进行录取。
8月中旬,各中学、小学发给学生入学通知书。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595—2351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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