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6-1000-2024-00015
- 发布机构:德化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4年德化县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人员(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6-7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浔北路10号文教1号楼706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首页附材料目录)
1.在报考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登记表》和参加福建省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试笔试成绩单(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
2.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或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或提供就业推荐表,但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2);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8.户籍所在地的综治证明(附件3,应届毕业生除外);
9.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非应届毕业生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以相应公告为准。
3.出现资格复审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德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512671。
德化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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