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2020年07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德化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是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股室,主要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的生成、编制、对外发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对外公开信息的登记以及保管存档。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信息目录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jtysj/fdzdgknr/)。

      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交通运输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交通运输发展统计信息;部门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相关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单位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动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编排体系

      详见附件。

      (三)公开渠道

      1.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www.dehua.gov.cn。

      2.在德化县档案局、县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1)德化县档案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56832。

      (2)德化县图书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28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22132。

      3.官方微信“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主动公开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3592737

      咨询电话:0595--23522737

      电子邮箱:jtj@dehua.gov.cn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102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3592737

      咨询电话:0595--23522737

      电子邮箱:jtj@dehua.gov.cn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102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本机关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公开流程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德化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

      为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为指导,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编制《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制格式及其释义

      为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一致性,本目录参照德化县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

      格式: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一)索引号

      索引号是一组23位代码,是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索引号由本机构代码、信息类目代码、生成年份、流水号等4组共20个字符组成,其间用“-”相连,长度为23个字符,格式为:QZ11113—××××—××××—×××××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代码—类目代码—生成年度—流水号

      1.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是信息公开的政府机构代码,即索引号的第一组字符,由第1至7位组成的,第1至2位为区域代码,以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首位大写字母表示,泉州市区域代码为QZ;第3至4位为县区代码为11;第5至7位为单位序号,县交通运输局序号为113。德化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代码为:QZ11113

      2.类目代码

      类目代码是信息分类编码,即索引号的第二组字符,共4位    阿拉伯数字,第1至2位为一级类目代码,为信息目录分类,第3至4位为二级类目代码,为一级类目代码所指代信息目录分类的细分。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均由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01-99),如“0101”“0102”等。代码如下:

      3.信息生成年度

      信息生成年度是信息生成或变更的年度,即索引号的第三组字符,由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4.流水号是一组顺序号,即索引号的第四组字符,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流水号按同一年份里信息发布时间顺序由“00001”开始连续编号。

      (二)信息名称

      信息名称是指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三)发布机构

      发布机构是指信息发布主体的名称。

      (四)内容概述

      内容概述是对所发布信息的简要概括,字数控制在150个汉字内。

      (五)生成日期

      生成日期是指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六)备注/文号

      备注/文号是用于填写文号或信息相关的说明。

      三、信息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1”;

      ●交通运输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2”;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交通运输发展统计信息,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3”;

      ●部门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相关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5”;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7”;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8”;

      ●交通运输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09”;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11”;

      ●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情况,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12”;

      ●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动态,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25”;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目代码中一级类目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