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3-0200-2020-00073
- 备注/文号:德政交〔2020〕15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8
县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各交通运输企业,局各股室:
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安委〔2020〕6号)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安〔2020〕7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德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8日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安委〔2020〕6号)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安〔2020〕73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行动进一步细化分工,请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详见附件)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带动本部门本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围绕“组织集中观看、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行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县交通运输局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请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并结合实际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报送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每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报局安监股。
附件:德化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三年行动细化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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