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4-0100-2021-00013
    • 备注/文号:德公综〔2021〕54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8
    德化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1-05-31 15:38

      德化县公安局文件

      德公综〔2021〕54号

       

      德化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

      考勤制度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规范全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经研究,进一步规范《德化县公安局考勤制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德化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公安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增强全体人员的纪律观念,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局全体在编的民警、干部、职工。重点办、扫黑办等临时机构,各社团,以及各单位借调人员归口各业务单位执行。

      二、考勤组织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审定、把关。要不断强化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制度,持之以恒地督促单位工作人员遵守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共同负责监督实施。

      三、考勤方法

      1、县局机关民警、干部、职工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采取打卡机面部或指纹识别系统的方式进行考勤;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可采取打卡机面部识别系统或签到簿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

      2、各派出所、交警大队、森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要按时向政工部门报送本单位月考勤表(具体样式见附件1),月考勤表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汇总上报政工室备案。

      3、县局机关民警、干部、职工因会议、出差、培训等原因未能按时考勤的,应填写德化县公安局因公外出或请假人员登记表(具体样式见附件2)说明事由,参照请销假管理权限审批后,于次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政工室。其他单位在上交月考勤表时一同上报政工室备案。

      四、考勤时间

      1、工作日上下班签退:每天考勤四次,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7:30至8: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夏令时为14:30至15:00)。上午签退时间为12:00至12:30,下午签退时间为17:30至18:00(夏令时为18:00至18:30)。

      2、值班时间签退:星期六、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考勤方式与正常上班考勤方式相同;机关夜间值班民警应于值班当日晚7:00至7:30签到;局总值班员、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每日值班民警上午上班签到后应24小时在岗在位(局总值班员、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值班表应报政工室备案)。 

      3、特殊岗位签退:指挥中心、刑侦、治安等工作时间特殊的单位,也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商政工室后确定本单位具体的考勤方案,考勤结果于次月3日前报政工室备案。

      五、考勤设置种类:

      迟到:未在规定上班签到时间签到;

      早退:未在规定下班签退时间签退;

      旷工: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没有正当理由,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4)在上班时间干私活的;(5)在上班时间溜岗半小时以上的;(6)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六、考勤结果运用

      1、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应集中精力做好工作,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成立联合检查组,每月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检查情况每月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2、将考勤结果与县局每月发放的300元绩效考评奖励金相挂钩,考勤奖按当月考勤情况计发。警务保障室根据政工室通报的考勤情况核发民警的绩效奖金。迟到或早退1次的各扣50元;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运用“三项制度”给予打招呼、扣100元;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运用“三项制度”进行谈话、扣本月绩效。旷工1日的,视情给予谈话或者告诫、扣本月绩效;累计旷工达到2日(含2日)以上的,给予告诫;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

      3、对于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由驻局纪检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程序予以辞退或开除。

      七、责任追究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保证考勤制度的落实。凡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因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不严格,造成民警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差错的,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八、本制度由政工室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以前的考勤规定如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1.德化县公安局月考勤表

      2.德化县公安局因公外出或请假人员登记表

      德化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8日

      德化县公安局月考勤表

      填报单位:                                                      月份:

      姓  名

      本月迟到次数

      本月早退次数

      本月旷工天数

      备注

      建议扣发绩效奖金

               
               
               
               
               
               
               
               

      单位领导签名:

      德化县公安局因公外出或请假人员登记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未考勤时间

      事  由

      单位领导

      审核意见

      局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局主要领导

      审核意见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月   日   午至   月    日   午

           

      说明:审核意见应填写是否属实,并签署审核人姓名。

      德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15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