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4-0100-2020-00038
- 备注/文号:德公综〔2020〕117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4
德化县公安局文件
德公综〔2020〕117号
德化县公安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
委员会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为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县局决定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
主 任:李海明 党委委员、政委
副主任:林剑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委 员:黄建南 法制大队大队长
陈闻谊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晖峰 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陈逢辉 经侦大队教导员
苏亲德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二)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法制大队,具体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
主 任:黄建南 法制大队大队长(兼)
成 员:陈闻谊 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张圣健 刑侦大队四级警长
陈诗铁 经侦大队四级警长
王建源 交警大队中队长
陈志鸿 法制大队教导员
翁琳芳 法制大队中队长
同时,县局聘请瓷城律师事务所黄华峰、戴云律师事务所林建辉和局公职律师黄镇西作为兼职调解员,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调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本单位调解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二)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妥善化解纠纷。
(三)开展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行政调解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在法律、政策上的疑惑和问题,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调解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
(四)负责行政调解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按月、季度、年度对行政调解案件量、争议纠纷类型、结案方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相关数据和材料送县司法局,推进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五)负责本部门行政调解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对调解完毕的案件,将记载调解申请、受理、调解过程、协议等内容的相关材料立卷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通过行政调解案件处理运用,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协调。各相关警种、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本警种、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保障。行政调解工作已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各相关警种、部门要依法主动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经费等办公保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德化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4日
德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0年7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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