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68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20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6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际陶瓷艺术城·万达广场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批复
    时间:2025-11-15 09:19
    德化隆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国际陶瓷艺术城·万达广场节能审查意见的请示》(德化隆恩〔202501号)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国际陶瓷艺术城·万达广场(项目编码2019-350526-70-03-069326)的节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国际陶瓷艺术城·万达广场节能报告》编制依据准确适用,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第31号令)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泉节能办〔20241号)的编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较科学,评估结论基本正确,提出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原则通过该《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951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014.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8572.4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7442.53平方米,地下1层。主要包括万达商城(万达购物中心、超市)、陶瓷商城、商街(金街、陶瓷商街)、物业管理用房、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及年综合能耗量:项目投产后,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090.60tce(当量值),10120.05tce(等价值),碳排放计算分析(不含充电桩)110.13kgce/m2.a。其中,年电力消费量3257.40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费量5.16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费量16884.0千克、年水消费量225.11万吨(水不计入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本项目主要能效指标:万达商城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35.01kgce/m2.a;陶瓷商城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25.14kgce/m2.a,物业管理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0.69kgce/m2.a,能耗水平基本合理。

    四、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含建筑节能、暖通系统节能、给排水系统节能、电气系统节能、供气设施节能、通风系统节能,并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海绵城市设施净化等。节能管理措施包括:建立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制度,实行系统监测与控制。项目积极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材料和设备,建筑节能设计和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福建省公共建筑能耗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相关要求,符合国家节能政策要求,节能方案合理可行。

    五、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一并作为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核)准文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16

     

     

     


     

     

     

     

     

     

     

     

     

     

     

     

     

     

     

     

     

     

     

     

     

     

     

    抄送:县政府办、工信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陶管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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