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40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0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7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鹤仙山殡仪馆项目建议书的函》(德政民函〔2025〕22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鹤仙山殡仪馆。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德化县园艺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114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5300平方米,主要包括3栋骨灰楼、骨灰存放架、2栋治丧楼、1栋综合楼、1栋服务部、办公室、火化车间设备、食堂、公厕、其他附属用房以及停车、景观绿化、场地硬化、给排水、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3万元,基本预备费28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12-350526-04-01-229699。
六、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7年7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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