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39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0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7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鹤仙山陵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德政民函〔2025〕23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鹤仙山陵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德化县园艺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7.6311公顷,拟设置公墓墓穴9500穴,主要包括公墓场地硬化、墓区场地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51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19.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7.04万元,基本预备费243.3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506-350526-04-01-458408。
六、建设期限:2025年7月至2027年7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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