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3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9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0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蕉溪片区污水引至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延长建设期限的复函
    时间:2025-06-30 17:06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的《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申请延长蕉溪片区污水引至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期限的函》(德城管执法函〔202563号)及附件收悉。该工程于20217月动工建设,因隧道内地质复杂且设计“水磨钻+静力爆破膨胀剂劈岩”开挖技术,施工进度较慢。经研究,并报分管县领导同意,原则同意将蕉溪片区污水引至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编码2020-350526-77-01-019449建设期限延长至20259。原复函《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蕉溪片区污水引至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德发改审〔2020201号)、《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溪片区污水引至德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复函》(德发改审〔20213号)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函复。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620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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