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2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6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3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县道329上丰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德路桥〔2025〕18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道329上丰段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门滩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按三级路建设,全长2.705公里,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基标准宽度7.5米,采用双向两车道,服务水平为四级,主要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690.68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09.099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242.15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7.4755万元,基本预备费141.9493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编码:2502-350526-04-01-823662。
六、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7年4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3日
抄送:县政府办、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工信商务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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