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15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3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4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蕉溪水厂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德城乡供水〔2025〕3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蕉溪水厂输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水口镇、雷峰镇、南埕镇、桂阳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1.7054公顷。工程起点为涌溪三级水库,终点至拟建蕉溪水厂加压泵站,工程开发任务以供水为主,为蕉溪水厂提供水源,设计输水总流量为1.273立方米/秒(设计流量0.51立方米/秒+应急流量0.763立方米/秒),为雷峰镇、龙门滩镇和南埕镇供水,并为城区提供应急供水。主要包括新建分层取水进水口1座(远期实施),输水线路总长29.74千米,其中利用已建发电引水隧洞长4.24千米,新建输水隧洞长25.05千米,新建输水管道长1.17千米,包括明管敷设、埋地管道、管桥和倒虹吸。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0074.27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12-350526-04-01-745243。
六、建设期限:2025年3月至2028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4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水利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