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0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二次调整德化县龙门湖体育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德文旅函〔2024〕60号)及附件收悉。鉴于群众意愿、现实状况等因素,建设方案发生改变,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龙门湖体育公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门滩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绿化率66%以上。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篮球、五人制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等项目笼式场地;建设轮滑、棋牌、儿童游乐等场地;设置15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械;3公里健身步道和骑行道、健身广场等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公园入口、体育科普宣传栏;场地设施覆盖老年人、中青年、少儿等全人群健身需要,同时配套休憩、公卫、服务等移动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4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00.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9.43万元,基本预备费5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07-350526-04-01-462782。
六、建设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的《德化县龙门湖体育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和《概算书》文本。
本批复与原批文《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德化县龙门湖体育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复函》(德发改审〔2024〕141号)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此份为准。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完工。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0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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