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5〕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德化县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城开〔2024〕41号)及附件收悉。鉴于建设方案发生变化,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再次调整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雷峰镇蕉溪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8911公顷,主要包括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旅游道路建设工程、景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旅游步道建设工程、景区停车场建设工程、旅游风貌改造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7221.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57.57万元,基本预备费2186.7万元,建设期利息2233.97万元。资金来源:争取发行专项债、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期限:2023年10月至2026年9月。
七、项目编码:2019-350526-48-01-039432。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300072号);国正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的《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本批复与原批文《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第五次调整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审〔2023〕133号)有不一致的,以此份为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初步设计、概算书修编,并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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