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4-00103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4〕27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4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建函〔2024〕78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对宝美村环境脏乱差的部分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提升,范围包括宝美村、龙井社区、浔东社区等区域,在不动建筑结构的前提下,对老破旧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整治,对市政支路路面进行提升和管线规整,实施夜景灯光亮化工程,建设宝美街南侧停车场一处。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83.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67万元,预备费用169.1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410-350526-04-01-143521。
六、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6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本项目属于低风险等级,可以实施建设。
九、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新增用地说明;千亿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宝美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4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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