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4-00098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4〕26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9
德化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鹤仙山公益性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政民函〔2024〕19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鹤仙山公益性公墓。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丁墘村、浔中镇后所村、德化县园艺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面积为110971.86平方米,拟设置公募墓穴9500穴,包括墓地建筑及构筑物、公募场地硬化绿化,并配套建设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停车场、公厕、人行道、护坡挡墙及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8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79万元,基本预备费91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11-350526-04-05-822710。
六、建设期限: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分析,本项目属于低风险等级,可以实施建设。
九、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4XS0041454号);华铭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鹤仙山公益性公墓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9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存档。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