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4-00096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4〕25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3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蕉溪水厂输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德城乡供水〔2024〕25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蕉溪水厂输水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水口镇、雷峰镇、南埕镇、桂阳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1.5399公顷。本工程起点为涌溪三级水库,终点至拟建蕉溪水厂加压泵站。设计输水总流量为1.273立方米/秒(设计流量0.51立方米/秒、应急流量0.763立方米/秒),为雷峰镇、南埕镇、龙门滩镇供水,并为城区提供应急供水。主要包括分层取水进水口1座(远期实施),输水线路总长29.74千米,其中利用已建发电引水隧洞长4.24千米,输水隧洞长25.05千米,输水管道长1.17千米,包括明管敷设、埋地管道、管桥和倒虹吸。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70074.27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07-350526-04-01-782057。
六、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8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水利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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