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4-00025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4〕5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宝美开发区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德城管函〔2024〕9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美开发区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宝美开发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硬化水泥路面约354.9平方米,改造人行道约1928.8平方米,破除现状地砖64.9平方米,破除现状人行道水泥路面1863.9平方米,雨水口清淤及改造36处,及配套交通道路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05.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0.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9万元,基本预备费5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编码:2403-350526-04-01-713779。
六、建设期限: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改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新增建设用地说明;福建百禾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宝美开发区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文本(共两册)。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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