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2-00173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2〕16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4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浔中镇乐陶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城管函〔2022〕164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浔中镇乐陶公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0.846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设施、漫步道、四角亭、长廊、特色景观、健身设施等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70.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41万元,基本预备费31.9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项目编码:2207-350526-04-01-404791。
六、建设期限: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26202200076号);福建百禾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浔中镇乐陶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4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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