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2-00160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2〕15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德化县龙门滩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苏格、吊桥头乡村道路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龙门政〔2022〕36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苏格、吊桥头乡村道路。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351平方米,新建道路A段长928.61米,新建道路B段长1928.67米,新建道路C段长1257.43米,以及配套建设1处道路停车平台等附属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6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29.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0.58万元,基本预备费133.0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期限: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
七、项目编码:2207-350526-04-01-442602。
八、建设单位: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民委员会
九、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一、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龙门滩镇人政府出具的乡村规划许可证(乡字第3505262022028号);福建省融汇水利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苏格、吊桥头乡村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4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文旅局、城管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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