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220
- 备注/文号:德信用办〔202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2
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2013年起国家发布的10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刚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3.《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5.《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6.《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
9.《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6〕2794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德化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