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219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20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30
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浔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浔中镇龙东小区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浔政函〔2021〕89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东小区公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龙东小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项目用地2.03亩,拟建场内鹅卵石步道、休憩庭院、公园绿化、运动等公园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2.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7万元,基本预备费28.15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3年8月。
六、项目编码:2109-350526-04-01-360493。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350526202110082);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龙东小区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陶管会、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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