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215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20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30
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龙浔镇2021年便民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龙政函〔2021〕34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浔镇2021年便民停车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村、丁墘村、丁溪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44162平方米(66.24亩),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综合服务用房(包括监控室、岗亭、休息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公交始末站、停车坪及回车道、充电桩(包括雨棚)、照明、绿化、给排水、围墙、电子安防系统、交通设施工程等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4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3.47万元,基本预备费166.67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建设期限:2022年3月-2023年9月。
六、项目编码:2109-350526-04-01-576122。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350526202110079);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浔镇2021年便民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陶管会、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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