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213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20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30
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宝美项目区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德龙政函〔2021〕33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美项目区道路。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宝美工业项目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建设项目总积为9.34亩,建设双向车道市政道路2.3公里以及配套排水、绿化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34.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94.18万元,基本预备费71.43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编码:2109-350526-04-01-604720。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350526202110080);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宝美项目区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陶管会、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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