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201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18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2
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宝美项目区道路项目建议书的函》(德龙政函〔2021〕31号)及附件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美项目区道路。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宝美工业项目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建设项目总积为9.42亩,建设双向车道市政道路2.3公里以及配套排水、绿化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五、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3年10月。
六、项目编码:2109-350526-04-01-604720。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请据此复函抓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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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交通局、陶管会、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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