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5-00140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5〕45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8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3号)要求,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454.15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绩效目标按照省委农办〔2025〕20号文执行。各乡镇要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水平。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分配表
德化县财政局 中共德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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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创建村名单 |
下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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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班镇 |
三班村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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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雷峰镇 |
李溪村 |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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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赤水镇 |
铭爱村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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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铭乡 |
大铭村 |
120.44 |
|
5 |
春美乡 |
春美村 |
310 |
|
6 |
上涌镇 |
门头村 |
273 |
|
7 |
桂阳乡 |
桂阳村 |
55.71 |
|
合计 |
1454.15 |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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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