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123
- 备注/文号:德财〔2024〕8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3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4〕174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17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附件1)、绩效目标(附件2)。
资金专项用于驻点村扶持特色产业项目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请有关乡镇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分配表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
整村项目)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 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印发 |
附件1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整村推进项目)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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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乡镇 |
村别 |
补助金额 |
备注 |
省派驻点村 |
国宝乡 |
南斗村 |
20 |
|
美湖镇 |
小湖村 |
20 |
|
|
葛坑镇 |
龙塔村 |
20 |
|
|
桂阳乡 |
安章村 |
20 |
|
|
市级“帮镇扶村”驻点村 |
浔中镇 |
石山村 |
30 |
|
赤水镇 |
吉岭村 |
30 |
|
|
雷峰镇 |
肖坑村 |
30 |
|
|
合计 |
|
|
170 |
|
附件2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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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整村推进项目) |
||||||||
主管部门(单 位)名称及部 门预算编码 |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项目/区域 |
各有关乡镇 |
||||||
专项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7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扶持第六轮省派、第十六批市派第一书记驻点村特色产业项目或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省派驻点村、市派驻点村补助标准 |
省级选派第一书记村每村 安排20万元、市级选派第 一书记村每村安排30万元 |
正向 |
等于 |
17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对象数 |
扶持对象发展项目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7 |
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扶持方向 |
是否用于扶持特色产业或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定性 |
|
是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扶持省级、市级派驻村发展产业增收 |
派驻村2024年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提升 |
定性 |
|
派驻村特色产业水平提升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资金使用是否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定性 |
|
无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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