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94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4〕20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1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27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共190万元,款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支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省级“以奖代补”资金要统筹用于本乡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保护利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制作保护图则等项目支出。各相关乡镇要同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保护工作,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相关乡镇:三班镇、水口镇。 |
德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印发 |
附件1
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总栋数 |
其中500平以下栋数 |
其中500平以上栋数 |
补助资金 (万元) |
1 |
三班镇 |
1 |
/ |
1 |
25 |
2 |
水口镇 |
9 |
6 |
3 |
165 |
备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9号)文件规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栋15万元予以奖补,500平方米以上(含)的按每栋25万元予以奖补。
附件2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 |
||||||
项目名称 |
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泉州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
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 |
德化县财政局 |
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 |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省级财政资金190万元 |
|||||
总体目标 |
进一步推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修缮历史建筑数量 |
10栋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90%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率 |
2024年底前完成100% |
||||
成本指标 |
省级投入 |
1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
改善提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0%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