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94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4〕202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1
    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7-03 17:27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27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共190万元,款列“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支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省级“以奖代补”资金要统筹用于本乡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保护利用、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制作保护图则等项目支出。各相关乡镇要同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缮保护工作,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1

     

     

     

     

     

     

     

     

     

     

     

     

    相关乡镇:三班镇、水口镇。

    德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621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建设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乡镇

    总栋数

    其中500平以下栋数

    其中500平以上栋数

    补助资金

    (万元)

    1

    三班镇

    1

    /

    1

    25

    2

    水口镇

    9

    6

    3

    165

    备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9号)文件规定,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栋15万元予以奖补,500平方米以上(含)的按每栋25万元予以奖补。

     


    附件2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2024年)

     

    项目名称

    2024年省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

    泉州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

    德化县财政局

    相关县(市、区)主管部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情况     (万元)

    省级财政资金190万元

     

    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修缮历史建筑数量

    10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率

    2024年底前完成100%

     

    成本指标

    省级投入

    19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改善提升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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