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051
- 备注/文号:德财采〔2024〕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 规则(试行)〉的通知》(闽财购函〔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德财〔2022〕215号)同时废止。
附件: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规则(2024版)》及《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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