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3-00014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2〕48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0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19〕31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068号)和《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2021〕135号)有关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详见附件1),市级补助资金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县级配套财政资金支出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有关乡镇要组织试点村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1.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县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县补助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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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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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村 名称 |
发展项目 |
市级补助资金 |
县级补助资金 |
合计 |
1 |
盖德镇 大墘村 |
投资60万元,入股盖德镇老年养护院,出租创办酒店,年收益率7%,预计年可赠收4.2万元以上。 |
3.5 |
6.5 |
10 |
2 |
龙门滩镇 霞山村 |
投资60万元,发展林下种植名贵中草药100多亩,推广“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机制管理模式,预计年可增收3.6万元。 |
3.5 |
6.5 |
10 |
3 |
雷峰镇 雷峰村 |
投资60万元,入股福建省戴云山水乡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发展乡村旅游,每年获取12%固定利益分配,预计年可增收7.2万元。 |
3.5 |
6.5 |
10 |
4 |
水口镇 坵坂村 |
投资60万元,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温泉、小瀑布、亲水平台等旅游项目,预计年可增收6万元。 |
3.5 |
6.5 |
10 |
5 |
赤水镇 苏岭村 |
投资60万元,发展种植生姜、高山蔬菜、高山水稻、特色水果等合计350亩,以“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年收益率7%,预计年可增收4.2万元。 |
3.5 |
6.5 |
10 |
6 |
上涌镇 传豪村 |
投资60万元,参与桂格村村办企业建设,通过强村带弱村,跨村联建,年收益率6.5%,预计年可增收3.9万元。 |
3.5 |
6.5 |
10 |
7 |
葛坑镇 湖头村 |
投资60万元,投资森盛林场,新增林木种植200亩,预计年可增收5万元。 |
3.5 |
6.5 |
10 |
附件2 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市县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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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村级集体经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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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各有关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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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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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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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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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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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项目单位 |
目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质量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
相关乡镇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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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数 |
相关乡镇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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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率 |
相关乡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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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
相关乡镇 |
有所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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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经验 |
相关乡镇 |
可推广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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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相关乡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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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相关乡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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