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5-00019
- 备注/文号:德城管执法〔2025〕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德城管执法〔2025〕19号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德化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市工作部署,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德化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深化“放管服”改革。经认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我局共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5项,均按照标准化的事项名称、编码、类别、时限等十五个要素规范统一,并实时跟踪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事项检测结果,及时更新。按照法律法规依据,认真梳理并公布事项清单,经梳理,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其他事项3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有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咨询与办理行政许可时所需的所有材料,绝不附加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所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列入“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此外,建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并联审批机制,通过简化优化办事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结时限,成功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模式。2024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460件,均按时办结。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燃气行业推行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等跨部门联合监管,确保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积极利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进行执法监管,及时认领、梳理权责事项,将监管对象、检查行为、处罚行为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平台。2024年以来,共录入行政检查行为771件,行政处罚案件57件。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违法建设等方面的查处整治力度,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营造简明有效的政策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杜绝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2024年我局共发文87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4年按要求保留规范性文件6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中共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工作规则》《中共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党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要求,切实加强对“三重一大”相关表决事项的研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同时,严格执行党组成员逐个表态的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做好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并及时存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等相关平台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审批和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在局一楼大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在德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和县司法局,并及时对外公示。
2.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法制股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2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3.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于2024年7月19日修订《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的通知》(德城管〔2024〕61号),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4.“四张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2项、减轻处罚1项、从轻处罚5项、免于行政强制1项,2024年共办理从轻处罚31件,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58000元。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和违法建设领域执法力度同时,针对渣土行业兴起及事故多发、行业混乱等情况,加大渣土领域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与交通、公安交警三个部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30余次,对违规运输及安全事故车辆由相关监管部门严肃追溯源头企业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查处渣土车扬尘污染行为31起,罚款9.7万元;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6起,罚款3万元;查处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8起,罚款0.16万元。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根据《德化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管理规定》、《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百分制考核》等管理规定,加强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
(六)健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制宣传体系
1.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法活动。通过大队、各中队定时召开学习例会,组织集中学习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要求每位执法人员都能较准确地理解和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
2.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德化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城市管理法规,侧重宣传《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印制、发放宣传品、宣传单、行政指导意见书。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构尚需进一步健全,法律专职专业人员配备数量仍显不足;二是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平还需全面提升,协管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继续弘扬法治理念,塑造法治精神。持续提高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加强法治氛围营造,进一步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执法检查制度,巩固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持续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持续提高城管队伍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此页无正文)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存档。 |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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