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4-00125
- 备注/文号:德城管执法〔2024〕2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德城管执法〔2024〕25号
关于印发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一、行动目标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物业管理乱象,有效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小区治理相关问题,提升全县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居住环境品质,推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设立:成立德化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德化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联合执法行动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二)联合执法专班组建:领导小组下设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专班,具体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专班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能力强、执法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成,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分组,以便高效下沉到各乡镇开展工作。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4日至11月15日)
组织召开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行动动员大会,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提高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和执法重点,制定详细的部门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执法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和具体措施。
(二) 排查整治阶段(11月15日至12月底)
联合执法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在乡镇的统一调度下,会同乡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每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装修、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泄露业主个人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不规范经营等问题。
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处理。对当场能够解决的轻微问题,如部分业主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执法人员当场督促业主进行整改,立即消除隐患。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小区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等,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严重问题,如恶意泄露业主个人信息等,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
从2025年起,定期组织全县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拉练”活动,持续推进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全县小区物业管理保持较好服务水平,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研究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管理。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物业管理和执法监督的效率。例如,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小区设施设备信息、业主投诉举报信息等的实时更新和共享,为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行动的成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执法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联合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联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联合执法专班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联合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向领导小组汇报,以便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
附件:1.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行动成员名单
2.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专班成员名单
3.德化县物业管理领域“执法进小区”分工表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行动成员名单
组 长:吕伟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金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林斗平 县公安局杨梅所教导员
查福恩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颜杰臻 县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林斌超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郑永峰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洪剑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刘俊卿 德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志阳 龙浔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苏学江 浔中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叶芹 盖德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锦昆 三班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队长
附件2
全县住宅小区联合执法专班成员名单
一、龙浔片区
成员单位 |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
|
公安局 |
林德芬13505936966 |
徐灿阳18900387020 |
自然资源局 |
倪德峰13489501980 |
|
住建局 |
徐光毅13675977710 |
|
市场监管局 |
易冬明13850781019 |
林晓泽18065996539 |
城管执法局 |
周岳川17859156792 |
陈建德13305960688 |
消防救援大队 |
洪剑波18659572719 |
李艳阳13665980063 |
生态环境局 |
陈新浩13960331388 |
|
龙浔镇政府 |
赖泽炜17750535213 |
郭小兵15859572500 |
二、浔中片区
成员单位 |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
|
公安局 |
郭自臻15859280650 |
阮超锋18359511338 |
自然资源局 |
苏志秋15280863460 |
|
住建局 |
李世文13489062026 |
|
市场监管局 |
兰文华18450077966 |
徐贵开15060865834 |
城管执法局 |
林水旺17850995297 |
彭文锋15860589168 |
消防救援大队 |
康文斌13599135856 |
曾华胜18650670119 |
生态环境局 |
陈锦漂15105962351 |
|
浔中镇政府 |
李文勇18016515506 |
黄怀沧18750621521 |
盖德镇政府 |
陈仁在13850740111 |
|
三班镇政府 |
寇圣永13959939819 |
彭小岚18016608060 |
附件3 德化县物业管理领域“执法进小区”分工表
序号 |
工作职责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负责指导、督促小区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小区内的治安隐患,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包括调查高空抛物责任人),加强小区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内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小区违法违规活动的监管、处置;调查业委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违法行为;负责清理“僵尸车”,查处车辆乱停放等行为。 |
县公安局 |
|
2 |
负责审查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村)委会等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的规划情况,在规划方案中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位置、面积,并做好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为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规划情况的界定提供技术支持,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毁坏绿地等改变规划的行为。 |
县自然资源局 |
|
3 |
负责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未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行为劝阻报告职责、未按照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等行为。 |
县住建局 |
|
4 |
负责查处噪声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
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
|
5 |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纠正、取缔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侵占、损坏园林绿地、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等违章行为;对侵占、损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等行为进行处罚;纠正、取缔物业管理区域内外占道经营、堆物堆料、店外店、流动摊贩等各类违章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环境卫生行为;查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影响环境卫生行为;擅自拆改燃气设施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小区住宅管理告知书》13类违规行为。 |
县城管执法局 |
|
6 |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使用安全的综合监管,依法查处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电梯超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的有效期仍在使用等违法行为;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负责核查以下行为:物业服务管理收费是否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落实收费(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小区停车收费、代收代缴收费及业主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制度;未经业主同意或者协商擅自提高标准收取物业费;有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是否存在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物业服务管理收费是否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是否存在转嫁物业服务成本;其它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行为。 |
县市场监 管局 |
|
7 |
负责加强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宣传;指导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法行为;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验收。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抄送:存档。 |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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