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4-00060
- 备注/文号:德城管〔2024〕6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7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
文件 |
德城管〔2024〕60号
关于印发《2024年德化县城区两镇“一清二整三美化”奖补方案》的通知
龙浔镇、浔中镇: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化县2024年“一清二整三美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振兴组〔2024〕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城区两镇社区“一清二整三美化”奖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德化县公安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德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2024年城区两镇“一清二整三美化”
奖补方案
一、创建目标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畜禽禁养到位,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开展房前屋后、空杂地整治,合理开展绿化、花化、彩化行动,做到辖区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无毁绿种菜,无乱摆摊设点,无线缆乱拉,无乱搭乱盖;各类公共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或清理影响市容观瞻的缺失破旧设施;2、做好文明城市社区创建;3、开展公共交通整治。
二、奖补方案
城关两镇的29个社区按照2023年度社区“一清二整三美化”综合考评成绩的排名进行划分,排名前14的为巩固提升社区,后15名的为基础整治社区。每个社区给予创建经费5万元,共计145万元;剩余的155万元,每个系列根据总体考核成绩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各奖励12.5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9万元,三等奖共19名(其中巩固提升9名,基础整治10名)各奖励5万元。
2024年两镇社区“一清二整三美化”考评社区
排名 |
类别 |
乡镇 |
社区 |
类别 |
乡镇 |
社区 |
1 |
巩固 提升 |
龙浔镇 |
大洋社区 |
基础 整治 |
龙浔镇 |
园丁社区 |
2 |
龙浔镇 |
浔东社区 |
浔中镇 |
龙东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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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浔中镇 |
阳光社区 |
浔中镇 |
金凤社区 |
||
4 |
浔中镇 |
凤凰社区 |
龙浔镇 |
浔南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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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浔中镇 |
富东社区 |
龙浔镇 |
龙鹏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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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浔中镇 |
祥安社区 |
浔中镇 |
东裕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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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浔中镇 |
吉祥社区 |
龙浔镇 |
德新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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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浔镇 |
兴南社区 |
浔中镇 |
南岭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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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龙浔镇 |
南门社区 |
龙浔镇 |
金锁社区 |
||
10 |
龙浔镇 |
鹏祥社区 |
龙浔镇 |
鹏都社区 |
||
11 |
浔中镇 |
凤池社区 |
浔中镇 |
东顺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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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浔镇 |
湖前社区 |
浔中镇 |
诗敦社区 |
||
13 |
龙浔镇 |
龙井社区 |
龙浔镇 |
官路社区 |
||
14 |
浔中镇 |
东埔社区 |
龙浔镇 |
艺都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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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龙浔镇 |
霞田社区 |
德化县2024年社区一清二整三美化工作创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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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主要分项指标与分值 |
责任 |
1 |
环境 |
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畜禽禁养到位,沟渠畅通,无污水横流;开展房前屋后、空杂地整治,合理开展绿化、花化、彩化行动,做到辖区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
30 |
1.按每月县级人居环境卫生考评成绩进行折算,若当月市、县有同时抽评到的社区,以市县平均成绩为当月考评分数。 |
城管局 龙浔镇 浔中镇 各社区 |
2 |
市容 |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两侧无毁绿种菜;劝导、禁止店外店、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流动摊贩等行为;无线缆乱拉,无乱搭乱盖;各类公共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或清理影响市容观瞻的缺失破旧设施。 |
20 |
1.发现毁绿种菜的扣0.5分/处;占道搭盖鸡鸭狗棚扣0.5分/处;暴露性废品收购站扣0.5分/处; |
|
3 |
创城 |
公益广告刊播,志愿服务点、常态化开展活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 |
30 |
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及公共场所,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等公益广告;设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宣传栏。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活动有记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具备开展理论宣讲、文化活动、科普宣传、健身活动等文明实践活动的设备和条件。 |
创城办 龙浔镇 浔中镇 |
4 |
公共 |
1、发动社区网格员、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业委会、居民小组、物委会等参与辖区背街小巷、居民楼道停车秩序管理整治工作,规范小轿车、摩托车等车辆归类有序停放。 2、加大对“僵尸车”线索的摸排和上报,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拖离工作。 3、加强对背街小巷标志标线、停车位、消防通道施划的建议和引导;排查辖区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4、加强阵地宣传。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
20 |
1. 未开展发动、劝导工作的扣0.5分,小轿车违法停放未上报监控中心通知移车的、摩托车随意停放在背街小巷、楼梯道口的,扣0.1分/辆,发现无牌、遮牌车辆的,扣1分/辆,上限6分。 2. 未上报发现有“僵尸车”的,扣0.1分/辆,上限1分。 3. 未合理建议设置或未开展隐患排查的,扣0.1分/处,上限2分。 4. 未开展阵地宣传的,扣7分。(①每半年未更新交通宣传专栏的,扣0.5分,上限1分;②每月微信公众号未发布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推文,扣0.1分/次,上限0.5分;③每月无LED宣传屏宣传交通安全相关内容的,扣0.1分/次,上限0.5分;④未转发德化交警公众号指定内容的,扣0.3分/次,上限5分。) 5.自行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得0.5分/次;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得1分/次,上限4分。 |
交警大队 浔中镇 各社区 |
5 |
绩效考评 |
为鼓励各社区争先创优,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市人居环境考评成绩,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各社区在市人居环境考评中的排名进行奖惩。 |
0 |
1.社区当月考评成绩列入全市前10的,年底总分加1分。 2.社区当月考评成绩列入全市倒数10名的,年底总分扣2分。 |
城管局 龙浔镇 浔中镇 各社区 |
抄送:存档。 |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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