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1-00100
    • 备注/文号:德城管〔2021〕10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1
    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百分制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10-08 11:22
     

    局各股室(队、所),执法大队:

    结合城市管理局实际,制定《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工作百分制考核(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1921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工作百分制考核(试行)办法

     

    为更加客观、真实、具体、准确地考核、评价、衡量执法队伍的工作情况,杜绝干好干坏、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弊端,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管理科学、执法文明”的工作要求,贯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严治队的工作方针,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能,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督查考核工作成立由副局长郑耀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黄德萍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林水旺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挂靠在局执法大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执法中队工作人员的考核,并负责考核分数的统计、汇总、公布,确保考核效果。

    三、考核对象

    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队容风纪情况

    1.执法人员上班时间,要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包括肩章、臂章、胸章、胸牌等),戴好帽子,不按规定着装的,每项扣1分;制服混穿的,扣1分;制服脏、破、不整洁的,扣1分;制服、肩章、胸章等不得私自拆改,不准变卖、转借,每违反一项扣1分。

    2.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剃光头、蓄胡须,女队员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染彩发,不浓装艳抹,每违反一项扣1分。

    3.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必须仪容端庄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能插兜、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能吸烟,不能玩手机,不能边走边吃东西,不能在执法车上睡觉、吸烟、玩手机,每违反一项扣1分。

    4.工作日禁止饮酒,严禁着制服私自出入公共场所和其他娱乐场所及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城管形象的饮酒活动,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10分。

    5.擅自离岗、值班不在岗的,每违反一项扣10分。

    6.上班、开会、集合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请假,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旷工的每人每次扣10分。

    7.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甚至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轻者每项扣100分,重者按党政纪论处。

    8、严格遵守局有关规定,注意保守秘密,凡是泄密,未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0分,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0分,造成重大损失的扣100分,直至按党纪国法论处。

    9、凡因队容风纪出现问题被督导发现的,每人(次)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人(次)扣50分。

    10.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要保持联络畅通,局()领导呼叫要立即回应,需要支援其他中队的应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联络不畅通,领导呼叫不回应,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每项扣5分;执法时必须开启执法仪,未开启执法仪的,每次扣5分。

    (二)投诉办理情况

    1.凡有投诉(包括来人、来电、来信等)的要及时受理并出警,未及时受理、未出警处理投诉的执法人员,每人(次)扣10分;因未出警处理投诉被督查到的,每人(次)扣20分。

    2.接待来访不热情、查处问题不认真的,每项扣5分;因执法人员工作态度问题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3.对突发事件经指派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造成证据灭失或无法办理的,扣20分。

    (三)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1.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态度粗暴、方法不当、工作不细等引发信访或热线投诉的,每件次扣20分;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0分。

    2.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或暴力执法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执法队伍形象的,每违反一项扣100分。

    (四)规范自由裁量情况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当的,每次扣20分;由于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0分,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违法建设制止整治情况

    1.片区责任人每天至少进行2次巡查,每次巡查不少于2小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每违反一项扣20分。

    2.认真做好日巡查记录和在建工程项目跟踪记录,做到巡查有路线、有处置、有记录,巡查材料每月应及时收集装钉,每季度定期归档保存,每违反一项扣20分。

    3.认真落实抄告制度,及时将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抄告相关职能单位和属地乡镇政府,并协同属地乡镇政府组织拆除逾期不整改的新增违建和顶风抢建的建筑、构筑物和各类违法搭盖,没有及时抄告的,每次扣30分。

    4.对直接实施、参与、为他人说情干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局纪委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结果应用

    1.百分制考核采取减分的方式统计,每扣一分扣除50元绩效,每月一考核、一汇总、一公布,考核成绩的公布采用表格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2.考核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8094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79分(含6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3.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终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考核成绩合格和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绩效。

    4.实行末位淘汰制,将年底考核成绩处于末位且平均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予以辞退。

     

    附件:德化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百分制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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