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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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闽财购〔202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县级优选品目网上直购、网上议价、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的采购金额标准调整为50万元,基础品目采购金额标准按照省厅指导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德化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财〔2018〕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德化县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金额标准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
市品目和金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闽财购
〔2021〕5号)
德化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
德化县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金额标准
单位:万元
地区 |
基础品目 |
|||
市、县级 |
网上直购 |
网上议价 |
网上竞价 |
网上询价 |
0-30万(不含) |
0-30万(不含) |
0-50万(不含) |
0-50万(不含) |
|
优选品目 |
||||
网上直购 |
网上议价 |
网上竞价 |
网上询价 |
|
0-50万(不含) |
0-50万(不含) |
0-50万(不含) |
0-50万(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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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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