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村镇站 时间:2018-03-22 11:08 浏览量: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

    《德化县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建〔201836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乡镇村镇环保站:

    现将《德化县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321

     

    抄送: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纪委驻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存档。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2018年3月21日印发

    德化县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

    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村[2018]20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泉建村[2018]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各乡镇实际,为强化扶贫领域农村改造工作精准监督,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大兴“马上就干、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落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担起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职责,持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改造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聚焦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排查、集中查处、警示震慑、严格问责、建章立制等工作,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化、精准化。

    二、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方面。提高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性认识,重点整治在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任务分解中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方面。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并公示、乡(镇)政府入户审核并公示后县严格落实部门联审制度、县级审批公示程序进行操作,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制度;切勿出现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予以补助的问题;切勿出现冒用他人名义获取补助的问题。申报、审核、审批、验收、拨款等各环节的报告、表格、照片等资料应规范、齐全。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方面。补助资金按照乡镇提出的实际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全面从严规范资金用途,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合规发放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生冷硬推、“卡要”等问题以及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问题。

    (五)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一岗双责”的压力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重点围绕干部是否认真履职、工作是否精准到位等方面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乡镇安排部署推进要及时到位,对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把握准确,不搞数字改造、虚假改造,确实抓好危房改造工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包含实施对象、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政策要点;并将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印入扶贫手册,让政策走入千家万户,防止政策到基层走样。

    (三)严格管理,完善档案。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填写纸质档案表,并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尤其保证所上传三张照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真实性和清晰度,其中至少有一张照片包含户主正面肖像做好危改户档案表、申请报告、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相关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统一收存到档案袋中,确保一户一档,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改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四)公示公开,阳光透明。实行“线上线下”双公示公开,将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户主及资金额度等信息在政府官网进行线上公示,同时在村委会公开栏张贴公示,进行线下公示公开,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象确定、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纪。将联合县财政等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查,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对发现弄虚作假,以瞒报、谎报等方式填报项目进展情况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考评分值,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的移交县纪检部门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工作机制,落实各环节各岗位工作责任,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严格监管要求。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巡查,随机入户抽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检查改造对象、项目进度、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情况;各乡镇要100%开展入户核查、过程巡查,根据各自实际,全面排查农村危房改造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

    (三)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解读相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举措,介绍典型做法,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改造内容、补助政策、审计要求等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

    (四)强化警示宣传。通过常规性检查、电话抽查等形式,及时跟进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既要注重抓典型,宣传先进典型,起到引领作用;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起到警示作用。  

    (五)强化协调合作。各乡镇要整合农业、民政、财政、残联等所、站资源,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做好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每月底前连同月报表一并报送农村危房改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附件:扶贫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线索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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