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时间:2020-12-3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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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因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经批准,决定对下列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金锁幼儿园边曾天兴厝,西至曾建中厝延至林爱钦厝一线,南至南三环路,北至浔阳路(具体以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5-23522774。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县委党校办公楼一楼,电话:0595-23596669。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和腾空期限:2021年1月25日24时前签订协议且于2021年3月10日24时前腾空的认定为提前批,选房号列入提前批次进行抽签确定;
2021年1月26日上午8时至2021年1月31日24时签订协议且于2021年3月15日24时前腾空的,或者已签订协议于2021年3月10日24时后 2021年3月15日24时前腾空的认定为按时批,选房号列入按时批次进行抽签确定;
2021年1月31日24时后签订协议或2021年3月15日24时后腾空的,选房号列入逾期批次进行抽签确定。
七、被征收人如不服本房屋征收决定,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德化县浔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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