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美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程质量安全中队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的规定,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对春美村道路提升工程交工验收前内业质保资料进行审查,现将检查存在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施工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
1.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无安全例会资料;
3.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无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资料。
二、监理内业资料存在的问题
1.砼面层质量检验报告单中路线桩位检测验收记录表内方位角和平距未填写,需补充完整。
2.无工地会议相关记要。
三、整改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要求业主督促监理、施工单位15日内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资料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德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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