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2021年9月6日提交的通乡镇公路春美乡至省道215线(赤水)公路美湖镇连接线工程(K0+268-K0+750)报监材料收悉,经大队工程质量安全中队(以下简称质安中队)审查,符合受理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德化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由质安中队对该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项目建设从业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工程质量监督组成员:吴俊民、许诗远、曾德育、李丽霞。联系地址:德化县龙湖路102号。
德化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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