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15:00 浏览量:

    德建〔2019〕72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县各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企业: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泉建建〔2019〕99号)精神,扎实开展2019年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月”活动,我局制定了《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现予印发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质量月”活动以组织参加工程现场观摩、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质量自查自纠、开展保障性住房等质量监督检查及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等为主要内容,请各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二、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认真总结,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德化县201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反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特色的视频和图片(视频为高清格式,提供2张以上重大、特色活动现场情况的图片,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像素在1024×768及以上,图片请配简要文字说明),一并报送我局建筑业管理股。

     

     

    附件:1.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德化县2019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1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工作要求,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价值导向、推动质量变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现结合实际,经研究,今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参加工程质量治理现场观摩会

    及时组织参加市住建局举办的质量月现场观摩。同时各单位、工程项目之间要强化交流学习,开展交叉观摩,学习借鉴好的施工经验和做法,研讨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取长补短汇智聚力助推工程质量提升。

    二、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9〕70号)要求,扎实推进《手册》制度,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落实到每个员工、每道工序。

    三、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质量自查自纠

    为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住建局定于九月份中旬至下旬组织全市在生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实验室能力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混凝土用矿渣粉技术指标测试,考核项目为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拟对市直受监工程项目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和提供商品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巡查工作,请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准备。

    四、开展保障性住房等质量监督检查

    结合“双随机”动态监管执法检查,实施保障性住房等工程质量提升行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节点砼的强度监管、现浇框架节点区箍筋和砼、砌体拉结钢筋监督,加大结构抗震监管力度,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受监工程质量持续稳定提升。

    五、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标语等各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开展“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宣传,着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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