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9年第一季度全县建筑市场及 施工质量安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19-04-30 16:50 浏览量:

     

     

     

     

     

     

    德建〔2019〕31号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9年第一季度全县建筑市场及

    施工质量安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县各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稳步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强化“两会”及雨季汛期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我局于1月16日至3月29日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季度全县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与季度监管记分评价一并进行,按照“双随机”工作机制的要求随机抽查在建工程46个,涉及34家施工企业、24家监理企业,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46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429条;检查25台塔式起重机、21台施工升降机,其中1台塔式起重机、1台施工升降机被责令暂停使用;采用回弹法对14个混凝土主要受力构件、6个梁柱节点的砼强度进行抽测,现龄期砼强度推定值均达到设计要求;抽测钢筋原材28组、钢筋接头2组、建筑用砂3组,所检样品全部合格。同时,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的要求,对46个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全面评价,发出《违规事实确认与违规计分告知单》184份,对建造师动态记分46人次460.62分,对施工企业动态记分46家次460.62分,对总监动态记分46人次325.10分,对监理企业动态记分46家次325.10分。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责任主体能认真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各项工作部署,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市场行为不断规范,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参建各方行为

    1.个别工程基建手续办理滞后,如德化县乐陶幼儿园。

    2.个别工程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如:德化县瓷都幼儿园(陶瓷艺术城幼儿园)工程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主要状况不了解,德化蒲坂小学(移民小学)工程施工升降机(闽CY-S00141)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在施工现场履职被我局立案查处。

    3.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如:儒林小区地块三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在岗人数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在岗人数2/3,红星时代广场——红星家世界一期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无故不在施工现场。

    (二)工程质量

    1.少数工程施工单位未按《关于全面深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55号)的要求在“项目监管系统”上进行进场材料报审,如德化第六中学综合楼及操场工程。

    2.少数工程主要受力构件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进行修补,如美伦·山景叠苑25#楼13-15轴交E轴十三层剪力墙;部分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制度、覆盖保湿养护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儒林小区地块三2#楼未按要求开展实测实量。

    3.箍筋漏设、主筋位置偏差、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等钢筋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鑫泓顺瓷都度假山庄B10#楼十层梁柱节点箍筋漏设。

     (三)安全文明

    1.建筑起重机械。一是个别工程施工升降机地脚螺栓、标准节连接螺栓严重松动,围栏门或进料门电气联锁、机械联锁失效,驱动齿轮磨损严重。二是少数工程塔式起重机地脚螺栓、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钢丝绳磨损严重、断丝、毛刺、弯曲变形、排列不整齐等,如鑫泓顺瓷都度假山庄B9#楼塔吊主吊钢丝绳磨损量大于7%。

    2.模架工程。一是钢管或扣件材质不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要求,如德化县瓷都幼儿园(陶瓷艺术城幼儿园)工程三层模板支撑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被责令拆除重搭。二是脚手架常见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工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两端未设置横向斜撑、连墙件未按规范及方案设置、剪刀撑未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等。三是扣件式模板支撑可调支托伸出钢管顶部超过200mm、最上一道纵横水平拉杆未连续设置、自由端高度大于500mm等现象仍不同程序存在。

    3.临时用电。部分工程末级开关箱PE线未重复接地,金属机具裸露可导外壳未做保护接零、“一闸多机”等现象仍然存在。

    4.消防安全管理。部分高层建筑工地无临时消防水源、消防管径不符合要求,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等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等,如鑫泓顺瓷都度假山庄B9#楼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水枪、水带。

    5.渣土车管理。部分工程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没有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确保净车出场、密闭运输、不超高装载、不乱倾倒、按规定路线行驶的约束性条款和经济惩罚措施

    6.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少数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文明施工重视不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推进缓慢,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材料堆放不整齐、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景盛花园工程场地内存在大面积裸露土方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我局立案调查

    三、处理情况

    (一)检查中发现德化海丝广场一期、德化县驾云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凤凰花苑、凤池花苑)等2个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推进力度较大,决定对海丝广场一期建设单位福建省海丝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厦门兴鼎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及驾云亭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凤凰花苑、凤池花苑)建设单位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二)检查中发现鑫泓顺瓷都度假山庄-B1#-B3#、B5#-B12#楼工程不重视文明施工且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决定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德化县鑫泓顺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浔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各参建单位要深刻汲取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倾覆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闽建安〔2019〕5号)《关于立即组织开展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19〕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9〕1号)等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每季度公布管理差的房建、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名单。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把业主履职情况抄送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二是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开展检查。对没有落实内控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差的企业进行体检式延伸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给予立案查处。三是强化项目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深入开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给予违规记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2.加强建筑施工主要危险源安全管控。一是各单位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要求,落实危大工程各项管理规定,监督机构要强化危大工程的监管,严肃查处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施工升降机限载、设备智能识别开机、标准节标识出厂日期、淘汰载重量2吨以下施工升降机等措施,提高设备安全技防水平。起重机械登记部门要加强使用施工升降机登记环节的管理,确认按规定安装智能识别开机系统,方可予以办理。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要求,强化脚手架(含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场质量控制,选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脚手架材料和构配件。

    3.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各单位应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备汛工作,全面梳理排查问题,把各项防汛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加强对基坑、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工地围墙、临时用房的安全检查,密切监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同时,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或发生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二)强化工程质量控制

    1.强化原材料控制。一是深入开展建筑用砂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省、市、县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使用海砂、淡化海砂的情形,严格机制砂进场质量控制,提升砼骨料质量,跟踪机制砂砼在施工现场使用质量情况,确保砼拌合物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建筑原材料报审制度。各方责任主体应按照《关于全面深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55号)要求,登入“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报审及溯源公示平台”进行建设工程材料报审。

    2.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

    2.1强化拌合物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同时,要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2.2强化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

    2.3强化施工质量监管。一是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二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4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一体化”。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实行预拌混凝土生产、浇筑与养护一体化施工(含预拌混凝土企业派员对混凝土浇筑与养护过程的全程监督),并在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预拌混凝土浇筑与养护事项和责任。

    (三)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1.深入开展扬尘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8〕25号)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构建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1.1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县城规划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即工地周边密闭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裸露地块防尘覆盖或种植速生草种)、土方开发湿法作业(基础施工土方开挖喷水压尘)、道路硬化(施工便道及简易堆场砼硬化或铺设钢板、预制砼板块)、出入车辆清洗(保证净车出场)、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大施工扬尘防控投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管控。

    1.2积极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各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实施在建工程环境在线监测的通知》(泉建建〔2018〕57号)、《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检测技术规程》要求,配备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县城中心区新开工项目,应按规定安装联动喷淋,将扬尘在线监控系统与降尘设施设备有效联动,及时消除扬尘,降低现场PM10值。

    1.3切实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一是楼层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并采取密闭垂直运输,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二是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三是运输渣土、建筑垃圾、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防护措施。

    2.做好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工作。一是施工围挡的设置应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3〕93号)要求,公益宣传广告的设置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30%,并保持牢固、美观,无破损。二是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卫生标准》(JGJ146—2013)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工地围墙及护栏、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清洁、职工宿舍区卫生、食堂及厕所卫生、工地扬尘、门口道路硬化、出工地车辆密闭及带泥上路等方面的整改力度,提高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 日

     

     

     

     

     

     

     

     

     

    抄送:市住建局,县人大环境与城乡建设工委,县政府办、安委办,存档。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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