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
黄新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规范食品销售行为,完善贮存条件,指导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清理过期腐败变质食品,自觉抵制“生鲜灯”,采购按照规定应当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二是加强培训,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在南门市场召开“一品一码”统操作培训会1场次,详细讲解“福建省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注册方法、操作流程及APP使用流程。
三是加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扎实开展农贸市场日常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对经营户证照公示情况、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食品“三防”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联合农业农村局持续加大对农贸市场生猪产品进货查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猪肉的“两证两章”,要求猪肉销售摊贩做到不购进、不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严防病死、私宰等生猪产品进入农贸市场。
二、加强电子计价秤监管
一是深化农贸市场在用电子计价秤监管。对农贸市场在用电子秤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子秤使用单位70家次,检查在用电子计价秤67台。对未按周期或超期未检等情况责令整改的2家(个)涉及电子计价秤3台,立案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1起,涉及计量器具 1 台。设计并发放印有“该条电子秤为本市场设立的公平秤,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自行在公平秤上复称,以判断所购买的商品是否短斤少两”字样的消费提醒牌3张。指导和推动市场主办方健全完善“计量失准先行赔付”和诚信计量机制,并指导农贸市场将公告内容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或粘贴上墙等方式对外公示。指导市场主办方对场内在用175台电子计价秤实施统一登记备案、统一申请报检,建立完善电子计价秤台账。
二是落实强制检定责任。计量所检定集贸市场(包括无主办方的乡镇较为集中的市场) 1个,检定在用电子秤168台(其中不合格1台),对检定不合格的电子秤进行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调查中。
三是宣传引导齐下。向经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经营者签定诚信计量承诺书并对外公示145份。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则,向消费者科普电子秤常用作弊方法,引导消费者有效防范电子秤作弊。同时,运用农贸市场LED播放屏幕宣传电子计价秤作弊视频和诚信经营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开展“巧用公平秤,手机变砝码”活动,现场为12名群众手机称重贴标签。
三、引导诚信经营建设
一是向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发放《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公约》,深入农贸市场向各类经营者普及诚信相关知识,倡导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号召经营者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秩序。二是向经营者宣传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守合同重信用、失信惩戒等内容,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持续建立良好信用。三是不断增强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不售假、不缺斤短两、明码标价,带头遵纪守法,争做诚实守信的传播者和践行者,营造安全放心的农贸市场消费环境。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刘建业
经办人员:刘美凤
联系电话:23552303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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