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21115)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案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1 |
德卫传罚〔2022〕005号 |
德化县浔中镇**村第二卫生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案 |
德化县浔中镇**村第二卫生所 |
吴*川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未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的规定;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的裁量基准的规定。 |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壹万元(10000元)人民币罚款。 |
2022年 11月14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2 |
德卫医罚〔2022〕005号 |
德化县浔中镇**村第一卫生所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德化县浔中镇**村第一卫生所 |
陈*钦 |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未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2.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3.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041裁量基准的规定; 2.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参照《德化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职权编码35052628-CF-120的裁量基准的规定; 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合并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并处贰万伍仟元(25000元)人民币罚款。 |
2022年 11月14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3 |
德卫医罚〔2022〕006号 |
陈*东变更执业地点(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案 |
陈*东 |
变更执业地点(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
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警告。 |
2022年 11月10日 |
德化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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