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知书
时间:2026-01-30 15:24 浏览量: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保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把主体资质关

      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应当与其许可项目一致,并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未取得合法资质,无实体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等与许可证载明不一致的,不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活动。

      二、严把信息公示关

      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真实有效的证照信息,公示其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信息;公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图像清晰,内容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禁止借用、冒用证照及提供虚假信息。

      三、严把原料控制关

      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选择资质合法、保证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做好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四、严把加工制作关

      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应当在本实体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加工操作区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五、严把设施维护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六、严把人员管理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店内餐饮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在过期前要及时重新办理;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

      七、严把同标同质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八、严把食品配送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等方式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九、引导理性消费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平台店铺页面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提供小份菜、小份饭、小份饮料等小份餐品,为消费者提供适量点餐提示,方便消费者科学理性点餐。

      十、把好安全生产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对电气线路和燃气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管道,对油烟管道、油烟净化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油烟、噪音扰民风险。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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