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282号),现下达2024养老事业省级补助专项经费120万元(详见附件1),专项用于补助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8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
请根据《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闽民规〔2022〕5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第一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54号)要求,进行长者食堂建设。
1.补助条件:长者食堂是以“方便、价廉、互助、卫生”为特征,坚持公益性原则:(1)功能拓展型:该项目依托现有的养老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建设。(2)社区新建型:按照规划和建设要求,在社区(村)新建建设项目中嵌入长者食堂,为社区(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2.建设内容:建设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具有供餐、配餐、助餐功能的长者食堂,优先选择建设“党建+”邻里中心长者食堂。也可因地制宜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等形式,便利老年人就餐。倡导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老年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
3.建设要求:(1)建有厨房和餐厅,餐厅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2)具有一定的配送能力,可向附近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党建+”邻里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3)为有需要的居家老人提供助餐服务。(4)按照“四区、八有”规范建设。“四区”:即一个食品加工制作区、一个选餐配餐区、一个就餐区、一个卫生洗漱区;“八有”:即有一套实用的炊食器具、有一套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一台消毒碗柜、有一台保鲜冰柜、有一台留样冰箱、有一套供暖降温设备、有一套电子监控设备、有一套消防器材。(5)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许可;符合住建部门的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6)已申请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再申请长者食堂补助经费。
4.补助标准:每个补助30万元,按省级补助15万元;市级补助5万元(另行下达);县级每个项目同步配套10万元。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乡镇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预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随文下达。请对照你乡镇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进度督促检查,确保在9月底前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 2024年示范性长者食堂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民政局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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