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2018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18-05-09 17:06 浏览量: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德教〔2018〕47号




    德化县2018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小学: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2018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18]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组织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包括自愿到农村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一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免试入学”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电脑派位”办法,统筹解决初中招生服务区范围外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中学问题。

    二、招生范围划分

    1.城区中学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德化三中、德化六中、鹏祥中学、德化三中霞溪分校招收龙浔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根据三中征地协议,丁溪村第3、4、5、6、7、11组的毕业生由德化三中照顾录取);德化五中、德化八中招收浔中镇和国宝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德化二中城关校区(丁墘中学)面向全县招生。

    2.农村中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雷峰中学招收雷峰镇、南埕镇和水口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德化二中招收上涌镇、桂阳乡和汤头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葛坑中学招收葛坑镇和杨梅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盖德中学和三班中学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龙门滩中学、赤水中学、美湖中学、大铭中学和春美中学被撤并之后,我县初中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未能覆盖龙门滩镇、赤水镇、美湖镇、大铭乡和春美乡等5个乡镇。因此,户籍在这5个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到城区中学就读(必须参加“电脑派位”), 或者到其他农村中学就读。

    4.户籍在盖德乡、三班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上涌镇、桂阳乡、汤头乡、葛坑镇和杨梅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服务区学校就学,但为了就学方便,也可以申请到城区中学和其他农村中学。

    三、招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给予照顾录取。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提交照顾录取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申请照顾录取的学生也必须填报借读生报名表。

    1.烈士子女、立过“三等功”以上的退伍军人的子女、驻德化部队、德化籍现役军人的子女、见义勇为的子女和孤儿按居住地安排就近入学。学生家长携带有效证件(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2.县委县政府重大工程移民子女按安置地安排就近入学。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携有效证明于6月20日前向教育局中教股报名。

    3. 2017年度缴纳税款100万元的城关民营陶瓷、电商、外资企业及近年来填补我县产业空白规模较大的企业(由县招商办提供),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每增加税款200万元另予照顾1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对年度增幅居前列的规模以上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及以上,由县统计局提供),按总数10%的名额(每年不超过15家),给予安排1名员工子女申请在企业所在地附近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2017年度缴纳税款200万元及以上至500万元以下的城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公司,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给予照顾1个名额,缴纳税款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照顾2个名额,缴纳税款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照顾3个名额,优先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此项照顾指标包含小学)。以上照顾就学的学校不包括三中,龙浔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六中,浔中镇所属企业原则上照顾五中、八中,若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至第二志愿学校就读。以上照顾对象由企业填表申报,并分别经龙浔、浔中镇政府审核后统一送教育局,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取消该企业的照顾资格。

    4.热心教育事业且2017年度缴纳税款100万元以上的城关民营陶瓷企业,其职工子女需要在城区中学就读的,由企业统一申请,企业所在乡镇签署意见,经学校审核后于6月20日前统一送教育局中教股,经局务会研究后,统筹安排在企业所在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5.农村重度残疾、特困家庭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由个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中教股,经局务会研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6.户籍在农村的教师子女需在城区中学借读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后于6月20日前送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居住地附近的中学就学。

    7.第三实小毕业的柔道、摔跤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的,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三中初一年就读;浔中中心小学毕业的跆拳道队员和南音艺术团成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五中初一年就读;尚思小学毕业的击剑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五中初一年就读;龙浔中心小学毕业的武术队员,近三年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本人自愿继续从事这方面训练的,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直接升入德化六中初一年就读。

    8.在我县工作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类优秀人才子女就学照顾政策按德委人才《德化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德委人才[2017]6号)执行。

    四、城区中学招生计划

    德化三中10个班495人,德化五中16个班792人,德化六中12个班594人,德化八中12个班594人,鹏祥中学7个班346人,霞溪分校4个班198人,二中城关校区(丁墘中学)6个班297人。

    五、招生报名录取办法

    1.招生报名:学生凭户口簿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12日,户籍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在本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报名,报名时要填报《2018年德化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在初招表的志愿栏填报户籍所在地服务区中学或其他农村中学,要求借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填写“借读城区中学”,如若不填报借读学校则不予安排。在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2.申请借读:户籍不在龙浔镇、浔中镇和国宝乡的小学毕业生,为了方便就学,可以申请借读城区中学,报名时间为6月13-28日。申请借读城区中学的学生应填写《2018年德化县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县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复印件。

    3.借读生志愿填报:各小学可根据往年城区中学剩余学位数(即借读生名额)情况,指导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住址和剩余学位数情况慎重填报志愿,以尽量避免被录取到离家较远的学校。

    4.报名信息采集与报送。各小学、分校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和报名信息采集,将学生信息录入“2018年初中招生报名学生花名册”( 见附件3),中心小学、县直小学负责报名信息汇总,并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学生花名册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于7月2日前将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花名册(见附件4)和借读生报名表、初招表(按报名号顺序整理)用U盘及纸质材料报送给中教股黄荣舟同志,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时间一年以上)。

    报名号编写为6位数(第1位是8表示年度,第2、3位是学校代码,后3位是报名学生顺序号)。学校代码为:实小01,二实小02,三实小03,尚思小学04,金锁小学05,城东实验小学06,丁墘小学07,龙浔中心08,浔中中心09,盖德中心10,三班中心11,雷峰中心12,国宝中心13,南埕中心14,上涌中心15,葛坑中心16。在教育局报名的第2、3位是17。

    5.招生录取: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和中教股统一组织实施,共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根据学生志愿,录取户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学生(若填报志愿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派位”),同时录取自愿填报其他农村中学的学生。

    第二批次:录取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

    以上两个批次录取于7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批次:录取城区中学初一年借读生。7月下旬,县教育局举行电脑派位仪式,按学生志愿批次逐批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某中学的人数,如果不超出该校借读生学位数,由该校直接录取;如果超出,就通过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未招满的学校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志愿批次进行随机录取到招满为止。对未能按志愿录取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没有填报借读学校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或由家长申请到未招满的学校就读。电脑派位之后,经学生双方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对换。

    7月底前,各中学应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寄送学生报名学校,学生报名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分发给学生。

    六、中学“寄户”生就读办法

    2018年城区中学“寄户”生就读办法沿用2017年招生意见。从2019年起,城区中学执行《2018年德化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的纪要》(德招考委[2018]2号)“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的规定,“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中学一年级借读生电脑派位。

    七、工作要求 

    1.初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做好招生工作。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努力营造小升初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小学要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和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阐明借读生招生政策,说明填报志愿注意事项。招生咨询电话:23522851或23512673。

    2.各校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初中招生工作,班主任和教务处要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教务处要认真做好报名信息录入和汇总工作,力争做到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县教育局将组织初教股、中教股等有关股室人员到学校进行抽检。

    3.各中学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工作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等文件精神,严禁违规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等行为。

    4.初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系统纪委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学校领导的责任。举报电话:27200200。

     

    德化县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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