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附属配套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9 15:33 浏览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附属配套一期工程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德发改审[2016]3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652.667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德化县乐兴小区(乐陶安置地)-附属配套一期工程,工程造价652.6673万元道路全长为849.54米,道路修建宽度为7米,两车道,采用混凝土路面,给水最大管径为DN200,雨水最大管径为DN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挡墙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652.6673万元给水最大管径为DN200,雨水最大管径为DN6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652.6673万元给水最大管径为DN200,雨水最大管径为DN6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2667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2909时00分2022年0704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文件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泉建筑〔2020〕6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执行,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711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隆中小区5幢3楼,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5-23559850,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邮编:362010

    电子邮箱:411503743@qq.com

    电话:18605953936/13505028203,传真:  /  

    联系人:小柯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宝美街8号(三班路口红绿灯旁农资储备仓库第 8、9 层)

    联系电话:0595-23592029、0595-2352388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东埔口5号(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5-2359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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