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
时间:2021-06-21 09:17 浏览量:

      德财〔2021〕102号

    各有关乡镇: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1〕13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48号)管理使用资金,同时,将扶持项目纳入年度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跟踪指导,按月报送施工进度。

      附件:1.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村别

      村情

      建设项目

      补助

      资金

      1

      雷峰镇

      格后村

      老区村

      长0.45公里、宽3米机耕路拓宽改造。

      5

      2

      水口镇

      上湖村

      老区村

      角落路扩宽2.8公里。

      5

      3

      春美乡

      新阁村

      脱贫村、老区村

      牛坑角落至美台墘角落长1.8公里、宽4.5米机耕路提级改造

      5

      4

      葛坑镇

      葛坑村

      老区村

      胡须角落至莲花角落路面硬化。完成600米水泥路面硬化。

      5

      合计

           

      20

      附件2

      2021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欠发达村建设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投向合规率

      扶持村数

      资金使用率

      指标1:改善欠发达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雷峰镇

      按确定的扶持对象拨付扶持资金

      扶持1个村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改善提升通行条件,完善公共设施建设

      无

      水口镇

      按确定的扶持对象拨付扶持资金

      扶持1个村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改善提升通行条件,完善公共设施建设

      无

      春美乡

      按确定的扶持对象拨付扶持资金

      扶持1个村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改善提升通行条件,完善公共设施建设

      无

      葛坑镇

      按确定的扶持对象拨付扶持资金

      扶持1个村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项目

      改善提升通行条件,完善公共设施建设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